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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继续探索的差旅费四大关键点中住宿费用。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简言之,指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房租费用。
对于住宿费用问题,我们需要掌握以下几点。
1.住宿费-级别差异、
级别差异是商务活动的一大特色,差旅费住宿也不例外。这里的职级差异体现为两部分,一是关于房型,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二是关于限额标准,分了三档,省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
2.住宿费-区域差异
区域差异是更复杂的问题。通过规定明确表示,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目前限额标准已经发布了三次了。
虽然住宿费限额标准已经明确,由于国内地区众多,标准不一,所以建议在出差之前明确一下标准,以免记错了超标不好处理。对于财务人员,最好把标准表打印出来放在手头备用,以便随时解答咨询。千万别以为文件已经转发了就万事大吉,人家电话给你咨询,总不好再要求他去查文件。当然,你要是跟他有仇,就尽管不理睬他,哈哈。
就省部级而言,首次发布的标准全部定为800元,调整后的标准将京沪两位大佬调整为1100元,将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四川云南深圳厦门九大长老调整为900元,当然,这九大长老也是手指有长短,具体还要看明确的目的地。
这里面的调增主要是考虑到当地物价,好玩得是重庆直辖市不如四川成都,青岛宁波单列市不如河南郑州高,看来财政部对经济水平认定还是有一定看法的。其他的从整体而言保持800元,但是个别地区反倒降低了标准,比如天津的宁河降到了600元,西藏拉萨以外地区降到了500元等等。
司局级、处及以下调整的也非常大,还是那句话,一定要出差之前落实一下标准,就不赘述了。
另外,对于地区的界定,调整标准的通知中明确,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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