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集中说说出差参加会议、培训的一些细节。
朋友们出差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动性的活动,比如考察、调研、观摩、检查、督导、汇报等;一类是被动性的活动,主要是参加会议或者培训。对于后者,我们一般要求,必须有会议(培训)通知。
一、审批问题
在第二篇解读中,我们已经提到了关于参加会议和培训的审批 问题,并且提出具有权限的领导签批的通知可以作为出差审批单使用,这是适度简化公务流程的举措。如果单位实行电子办公,相应的截图可以打印出来作为出差审批单。但是一定要注意,这要在单位的制度中明确体现出来。当然,也有朋友反映自己单位必须使用差旅审批单,那就按照自己的规定来。
有的业务性较强的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出于保证学术先进性、技术前沿性等需要,难免会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培训或者会议。这种情况下,组织者作为不受约束的社会机构,往往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有的会在收费后承担所有期间食宿,而有的收取费用以后还额外要求食宿费用自理。这种情况,并无明确规定禁止参加,但是要求从严审批。比如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财务管理的通知》(鲁财办发[2015]8号)指出:“严格控制参加收费性质的会议和培训。
各部门应从严控制参加具有收费许可资质的社会组织、机构举办的需缴纳费用的会议和培训。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应经本单位负责同志批准。”所以确有需要参加的,只要做好制度规定和流程审批即可。
二、费用问题
1、一般情况
管理办法提到:“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从这一条来讲,会议或者培训期间,举办方负责相关费用(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有规定不得收费),所以出差人不能报销、领取差旅费。因此一般来讲,单位对参加会议、培训的,一概只报销往返路途差旅费。
但是在这里有个前提:统一安排食宿。这里的统一安排食宿怎么理解呢?应该理解为你尽管去参加,费用组织者全包,也就是咱们所说的组织者按照会议费或培训费管理办法组织活动,参加者不用操心。而对于虽然组织集中食宿但需要自行承担费用的,不能理解为统一安排。
其他相关资讯: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一)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二)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三)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四)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五)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六)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七)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八)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九)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十)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十一)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十二)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十三)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十四) 南苑易行:差旅费管理(十五)